我丈夫外出打工多年,和我实际处于分居状态,请问这能否作为我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否属于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
另外,我们的分居情况应如何证明?我朋友的证言有效么?——韩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分居两年只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且外出打工和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是存在差别的。
郭女士朋友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当然,她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夫妻实际分居的时间,以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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