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微信群里称有人发烧是否造谣引社会恐慌

本文字数:628

  我朋友在我们的微信群(20人)里发布了一条某人发烧的消息,结果被人举报传谣。当地派出所定性为传播患染新型冠状病毒谣言,引起社会恐慌,但是我朋友消息中未提任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事情。现派出所以我朋友传播谣言为由对其行政拘留。请问我朋友这种情况是否造成造谣条件?李先生

【解答】

李先生,您好!虽然您朋友在仅20人的微信群发了不实的发烧的消息,但众所周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典型的表现症状为发烧,发烧的病人将被列入排查对象并进行防控,而您的朋友编造虚假的人员发烧消息,既会浪费防控排查资源,还会让朋友产生心理恐慌,经转发后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期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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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微信群里称有人发烧是否造谣引社会恐慌 2020-03-03 2 2020年03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