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租房合同到期,我和房东电话联系,对方说疫情期间情况特殊,晚点搬走没关系,因为找新的房源正好也不是太顺利,我推迟了近20天才搬走。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我也没有录音。事后退房时,房东要我多交一个月房租,否则拒绝退租房押金。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丛女士
【解答】
丛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您所述,您的租房合同到期,您与房东电话联系,双方就疫情期间的续租达成一致,但未约定续租期限,故原租赁合同仍对你们双方有效,只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在不定期的续租期间,您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实际租赁天数支付房租。现您续租了20多天,双方应就实际租赁的天数结算租金,房东要您交一个月房租否则拒绝退还租金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您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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