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本文字数:1109

  “痰”:

7月12日,位于苏州吴江区松陵街道油车路的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倒塌。断壁残垣之下,17人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废墟之中。大楼倾覆的原因,根据新华社报道,吴江区政府发布信息显示,与酒店擅自进行装修改造,酒店辅楼内部承重墙体疑似被拆改有关。(7月18日《成都商报》)百家讲: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法律专家称,依据法律法规,酒店加盖楼层或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必须向当地建委或规划部门进行报备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施工。

可见,我国对建筑装修要求其实很严格。倘若按照这种要求依法行事,相信盲目施工甚至拆除承重墙、随意扩大使用面积的事件就不会发生,酒店、饭店动辄坍塌致死的悲剧也就不会上演。

如何让经营者自觉遵循法律手续办事,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除了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还要采取巡检、抽查、暗访、设置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来发现违规装修现象。客观而言,酒店、饭店众多,涉及装修的也不在少数,要让监管部门全天候、全方位进行监管,好像也不现实,不过,能否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更好的监管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不管怎么说,  “利益压垮承重墙”的悲剧事件再也不能上演了。  ——曲征“痰”: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3例在北京八达岭长城刻画城砖行为被列入。此前,该3例已被列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根据《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该3名游客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期限为3年。(7月18日《工人日报》)百家讲:

惩治刻画长城这种“微破坏”行为,不应止于“拉黑”违法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  “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显然,这3名游客在长城墙砖上刻画,已经违反了上述相关规定,理应依法进行查处。

《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刻画长城“微破坏”行为,虽然未触犯刑律,但仍需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对于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既要严格执法,更要深入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同时,文物部门应摒弃功利思维,加大对文物的监管和保护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法》的执行力。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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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百家讲“痰” 2021-07-20 2 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