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假,因周围没有场地,想进入校园内闲置操场打球、跑步,不知道是否违反相关规则? 辛先生
【解答】
辛先生,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若您周围的学校已面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则您可以进入学校对外开放的场地进行体育锻炼。若该学校还没有面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则您可以与学校方面协商学校是否可以开放操场,同时您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若您与学校最终没达成一致的意见,您不能擅自进入学校操场进行体育活动。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