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住的楼栋主暖气管道年久锈漏了,需要12家邻居一起掏钱维修。但是有一户居民不同意,她说她家不通暖,也不想参与此事。如果我们把她家分离出来,让暖气管只通剩下11家住户,这样可以吗?安装师傅说一旦分离,以后想接管也可能接不了,将来她如果又想通暖了,是否可以要求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女士
【解答】
王女士,您好!一般来讲,区分业主用户部分是管道分支器之后的阀门是业主用户自用部分,分支器和公共部位的管道是公共部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即可进行维修。在此不建议分离维修,因维修产生的费用如需业主自行付费的,可在付费后向法院诉讼要求未付费业主返还相应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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