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经人介绍租了一处住房,当时只约定了租期、租金和押金,没有对物业费作出约定。最近,房东通知我交纳物业费,请问我是否需要交?
【解答】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因此,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物业费应当由业主交纳。
当然,如果在租房时双方明确约定物业费由房屋租赁人交纳,那么这样的约定也是有效的。
基于你们在租房合同中对于物业费由谁交纳未做出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物业费应当由房屋所有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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