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为了索要一笔债务,将欠钱的王某从家中强行带到朋友刘某家中,要求他筹钱还债。后来王某的妻子回家发现王某不在,电话也打不通,且家中有打斗的迹象,于是打电话报了警。
后来王某的妻子接到王某的电话,告知他已被我哥哥带走,正在筹钱还债,随后王某的妻子便打电话通知了警方。警方赶到刘某家中,将我哥哥和参与此事的另两人带走了。
请问律师,我哥哥涉嫌的究竟是绑架,还是其它罪名?他大概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苏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苏先生的哥哥涉嫌非法拘禁罪。 《刑法》 第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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