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婚姻家庭

偷拍外遇照片,是否侵犯隐私

2018年04月02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75

  夫妻一方怀疑另一方有婚外情,想采取跟踪、拍照等方式进行调查。

  请问律师,如果对外散布、公开这些东西算不算侵犯对方隐私?如果算,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宋女士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公共场所的活动进行拍照,不能算侵犯对方的隐私,但如果对外散布、公开所拍的照片,可能侵犯其他人的隐私。

  因为照片内容可能涉及其他人,如果照片能够证明他们之间存在着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行为,也需要法院审理查明后才能予以确认,如果照片无法证明有违反法律行为的,则擅自散布、公开这些照片,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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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偷拍外遇照片,是否侵犯隐私 2018-04-02 2 2018年04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