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刑事行政

贷款弄虚作假,要担什么责任

2018年04月02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71

  资料图片

  我朋友用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贷款,并获得银行审核通过,数额大概在30万元左右。

  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一旦银行发现并追究,后果是什么?我朋友这样做算不算犯罪?

  ——王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王先生的朋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采用虚假理由或手段,包括虚构的贷款目的或虚假的材料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已涉嫌构成了我国《刑法》 规定的贷款诈骗罪。这是后果十分严重的故意犯罪行为,银行发现后可报案处理。

  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贷款弄虚作假,要担什么责任 2018-04-02 2 2018年04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