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用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贷款,并获得银行审核通过,数额大概在30万元左右。
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一旦银行发现并追究,后果是什么?我朋友这样做算不算犯罪?
——王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王先生的朋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采用虚假理由或手段,包括虚构的贷款目的或虚假的材料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已涉嫌构成了我国《刑法》 规定的贷款诈骗罪。这是后果十分严重的故意犯罪行为,银行发现后可报案处理。
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