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散步被狗咬伤 主人耍赖 被害者索赔偿 无需举证

2018年04月03日 B04 :维权热线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302

  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邮箱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来信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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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建慧

    

  如今,小区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伤人事件也是时有发生,从而引发纠纷。近日,小丽在小区里散步时,被一只大型犬咬伤,狗主人赵某却不承认,并拒绝作出赔偿,甚至要求小丽拿出“证据”,证明伤害她的狗是赵家的。这给小丽出了难题。那么小丽受伤只能自认倒霉吗?她真的无法维权了吗?

  令人欣喜的是,我国对侵权责任立法时已考虑到这个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动物侵权,应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

  也就是说,小丽被狗咬伤并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应由赵某来承担。

    

  【事由】

  一天傍晚,小丽在小区里散步,走到小区中心花园时,突然被窜出来的一条大型犬咬伤。尽管天色已黑,但小丽还是一眼认出了咬伤自己的狗就是隔壁邻居赵某饲养的。由于当时狗主人赵某不在现场,小丽在家人的陪同下立即去医院作了检查,伤势比较严重,医生对伤口作了处理,还打了狂犬疫苗,花了不少钱。

  第二天,小丽和家人一起来到赵某家,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赵某却不承认,“我们家的狗很温顺的,你不惹它是不会咬人的。”赵某称,除非你拿出“证据”,否则无法证明小丽的伤是他家的狗咬伤的。小丽坚称,咬伤她的狗就是赵某家的,但事发现场没有其他人看到,无法拿出“证据”。

  这件事让小丽十分郁闷,明明自己是被赵家的狗伤害的,却因为拿不出“证据”而只能自认“倒霉”。

    

  【分析】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苦恼的问题。”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分析说,对于了解狗狗的人,他们天生具有分辨狗狗特征的本领,而对于不熟悉狗狗的人来说,对于同一种类的狗狗并不能分清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好比有些人遇见陌生人,一眼就记住了,下次见面时还能认出; 但另外有一些人在遇见陌生人后,很难从一群人里再次辨认出那个人。

  崔律师说,鉴于每个人的本领不同,确实很难让人信服小丽具有一眼认出狗狗的能力。然而,狗狗是不会说话不能交流的,如果非要小丽证明自己具有辨认狗狗的能力,证明其是被邻居赵某家的狗咬伤,这难度不亚于让狗学会说话。

  “我国对侵权责任立法时已考虑到这个难解的问题。”崔律师告诉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了动物侵权,应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既然饲养人要饲养动物,就要约束动物不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饲养人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或者能证明根本不是我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崔律师表示,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小丽被狗狗咬伤,并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应由邻居赵某来承担。如果赵某能证明自己的狗狗没有将小丽咬伤,才可以不承担责任,否则其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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