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购买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朋友按期支付6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度降价,于是便停止付款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朋友能否与汽车销售公司解除合同?
曾先生
【解答】
曾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简单地说,既然您朋友和汽车销售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期支付汽车价款,这是一种诚信公平的原则。如果仅仅因为当时购买的物品现在降价,而擅自解除合同,这不但对于汽车销售公司不公平,而且还会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法律不仅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也要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经营者的角度来维持公平。因此如果您的朋友执意擅自解除合同,则会因违反合同约定而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如果真的在意价格,不妨多走几家询价,或者等到大型促销活动时再购买商品,以免发生悔不当初、想要“剁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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