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的一天,我家邻居李某建新房,打地基占用了我家3平方米宅基地,我当即向他们提出,不能占用我家的宅基地,但邻居不理睬我,继续施工。而我又不想因为此事而闹邻里纠纷。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我能要求邻居先停止施工吗?
梁先生
【解答】
梁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现您的邻居李某为了建造自己的房屋,而占用您家的宅基地,损害您的权利。为了避免您遭受更大的损害,您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提供相应的担保,由法院裁定责令李某停止施工。在诉前保全的过程中,您可以在诉前保全前后尝试请您所在的集体组织成员进行协调,如协商不成再考虑向法院起诉维权。这样可以尽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宅基地,同时也能减小邻里纠纷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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