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过世,他名下的房产一直没有去变更过产权人。现在家里人商量好,准备将这处房子的产权人变更为我,由我给哥哥和姐姐一定的补偿。
请问律师,这样的产权人变更手续,能否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胡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胡小姐的父亲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只有胡小姐以及哥哥、姐姐的话,他们这样各自处分遗产继承的权利当然是有效的。
但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在申请变更房屋产权人时,除了出示原产权人即胡小姐父亲去世的证明文件之外,继承人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将各自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公证下来。
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然后才能依据公证书或者判决书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变更房产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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