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因为诈骗熟人3万余元,目前已经遭到逮捕。徐某的家人十分焦急,四处凑钱还给了遭到诈骗的人,因为都是熟人且已经挽回了损失,因此他们都愿意放弃追究徐某的责任。但是办案人员表示,还是必须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
请问律师,诈骗3万余元大致面临怎样的刑罚?如果钱已经全数退还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按照 《刑法》 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因此,徐某诈骗3万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如果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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