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时,他为了办婚事和买房,对外借了不少债务,但借的时间是在我们结婚登记之前。
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些债务是属于他个人的债务,还是说我也需要负责归还?——苏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苏女士的丈夫是在婚前向他人借钱,应算他的婚前个人债务,还债义务应由他一人承担。
即使苏女士的丈夫在婚后未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将房子登记到夫妻两人名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苏女士也无需对丈夫婚前债务负偿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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