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妻子结婚才半年多,他们当初是相亲结婚的,由于认识和交往的时间不长,婚后两人矛盾很多。
我朋友觉得无法忍受,因此提出离婚,但女方出于种种原因不同意,还说要离婚除非我朋友给予高额补偿。我朋友无奈之下想去起诉离婚,但听说如果没有法定可以离婚的情形,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准许,必须半年后再起诉。
请问律师,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唐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这也是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原则。
如果唐先生的朋友第一次起诉离婚,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如无特殊情况,他在前次判决的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的诉请。经两次诉讼,大多数婚姻关系一般是能得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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