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农村老家的一处房子进行翻修,由张某承包下来,我们统一跟他结算,由他雇人完成工程,说好所有责任由他承担。
最近在施工中,一个工人徐某被砖块砸中受重伤,家属要求我们赔偿。
请问律师,徐某是张某找来的,工钱也由张某支付,他受伤后的赔偿是否应由张某承担?——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徐某所受的伤害应当由蔡先生的父亲赔偿,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徐某或张某有明显过错,可减轻蔡先生父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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