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从事程序开发工作,入职时曾经签订了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约定“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为乙方违约前三个月的总工资。如因乙方前款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近日我在一个程序交流群里发布了部分程序代码,吐槽公司程序里有不少低级错误。
这事被公司知道后,要求我按照保密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但我认为这事并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请问律师,我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许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由于你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双方都应受到协议的约束。如果你对外公开的程序代码确属公司的技术秘密,那么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泄密。
无论你的真实动机如何、是否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害,上述行为无疑是违反了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在承担赔偿责任时,的确需要考虑公司举证的实际损失,泄密的具体情形和严重程度,以及你的入职时间、岗位职责和具体收入。
赔偿责任不应完全按照协议约定来计算,因为无论保密协议还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用人单位客观上处于优势地位,劳动者较难有协商空间。
总之我们认为,你的泄密已经构成违反保密协议,但具体赔偿数额可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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