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租房遭遇危房,能否解约退费

本文字数:480

我弟弟在老家租赁了一处房屋作为库房,在签约付费并将货物搬入后,当地相关部门对房屋所在地进行排查,认定这处房屋属于危房。

我弟弟据此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租金、押金。

但是,房东不同意退还租金,希望我弟弟将货物搬去他朋友的一处库房。

请问律师,对于租到危房的情况,是否可以要

求解约退费?

——葛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危房属于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拆除的建筑,不应再使用或者作为租赁标的。

如果继续使用危房,将给他人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当然也不能据此再获得任何收益。若认定危房在被他人占有使用期间仍应获得收益,则不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并可能因此衍生安全隐患。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你的弟弟无疑有解约的权利。

至于租金问题,如果房东此前确实不明知该处房屋属于危房,那么在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危房之前,我们认为房东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但从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时起,房东就不再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租房遭遇危房,能否解约退费 2022-10-31 2 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