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因为拒绝了公司某一天的加班要求,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打卡下班,公司便对我作出了处罚,要求我道歉并纠正错误,否则就将辞退我。
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么?——许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而用人单位以你不服从安排为由,对你进行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可以就此提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就辞退的合法性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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