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认识了一个网友,此后陆续用各种借口向我借钱,我前后给了她近万元。
最近我和另外几个网友交流后才得知,她那段时间用各种名义向很多人“借”了钱,但都没有还过,有些还干脆跟对方断了联系。
得知此事后我去质问她,结果她也跟我断了联系。
但是有网友知道她的住址,还去报了案,但公安机关说她的情况不能认定为诈骗,无法立案。
请问律师,像她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不能算诈骗?要怎样才算涉嫌诈骗罪?
——刘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刘先生叙述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涉案金额不大;
第二,该网友是答应还钱的,只是暂时借了一些网友的钱;
第三,刘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该女网友主观上具有诈骗的故意。
因此,建议刘先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归还相应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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