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要卖一套二手房给我,该房有一个租户,但他们当初没有签订过租房合同。
我担心租客的问题,但张某说他只要提前30日通知,租客就必须搬走。
但我通过别人私下了解,当初张某承诺租客的租期是一年。
请问律师,该处房子如果我买下来,租客是否有权不搬走?张某能否提前30日通知让他搬走?
——王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 《合同法》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没有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依法视为双方不定期租赁,双方均有权决定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给对方合理和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张某有权通知租客解除合同,但必须给对方合理的准备和搬离时间,提前30日通知应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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