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几年前和父亲离婚,当时财产问题都没有处理,有一套房子是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但登记在母亲名下。
现在母亲想把这套房子赠送给我,请问律师,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是否会有什么问题?
——赵小姐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首先,该处房产由于是在赵小姐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因此依法应属于赵小姐父母共同所有。
但目前赵小姐的父母已经离婚,房产又登记在其母个人名下,她将房产赠与赵小姐是完全可以操作的。
另据我国 《婚姻法》 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加以处理或遗漏处理的,自离婚之日起两年内可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如果赵小姐的父母离婚已经超过两年,其父亲也很难再主张这套房产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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