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目前的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依法应当享有5天的年休假,最近因为有事我就休息了三天,事先跟部门经理口头提出了申请,也得到了部门经理的同意。
可我回来上班后,老板说我没有向他请假,所以视为旷工并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我说自己已经向部门经理请假,但此时部门经理却不承认了,只说知道我想要请假,但没有办理相关的书面手续。
请问律师,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维权?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部门经理不承认曾经答应马先生的口头请假,他应当拿出相关证据,如果没有当时的录音等直接证据,至少应有其它旁证。
否则,马先生将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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