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生意时跟朋友借了钱,后来生意亏本,钱也就还不出来了,因此对方起诉我没去应诉。法院判决我还钱,可我确实没钱可还。
现在他们威胁说要走刑事途径,告我诈骗,让我坐牢。还说法院判我还钱我不还,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请问律师,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么?借钱不还会被关么?
——葛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 《刑法》 的有关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匿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此,如果对方要走刑事途径,须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时,葛先生有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情节,同时又有非法占有这些财物的目的。
一般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使不还钱也不会涉及刑事犯罪问题。
当然, 《刑法》 中的确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前提是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
葛先生如果确实没有钱归还这笔欠款,而不是有钱不还,或者恶意隐匿转移财产,一般来说也不会构成这一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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