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派至目前的公司工作的。由于工厂订单减少,公司决定将我工作的这处工厂暂时关闭,所有工人都合并到另一处工厂上班。
由于路途遥远,再加上牵涉到租房等问题,我不想去那里上班。公司说,派遣合同中只注明我是派至该公司工作的,至于具体工作地点并没有约定,因此公司将我调动到别的工厂是合法的,如果我不愿意去就自行辞职,不会给我一分钱补偿。
请问律师,这一做法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脚么?
——唐先生
上海予一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唐先生的劳务派遣合同并未注明工作地点,且没有其他证据可证明他被派遣的工作地点是确定一处,那么用工单位的确有权改变他的工作地点。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