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时,一套房产过户给了前夫和儿子共有,儿子也随前夫生活。
前夫几年前再婚,妻子有一个5岁的女儿。
请问律师,将来如果前夫过世,他的妻子和女儿对这套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刘女士
上海予一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刘女士的前夫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产权的一半,属于其前夫再婚之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部分财产应由刘女士前夫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具体来说,就是由其再婚妻子、再婚后所生女儿(或再婚之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以及刘女士的儿子、前夫的父母共同法定继承该房屋的一半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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