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邮箱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来信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对于您的疑惑我们会记录下来,并在一个月内予以解答,所以请务必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维权邮箱】
fzbwqrx@126.com□记者 王建慧
好端端地在餐馆门口的大伞下为客人服务,却遭到“飞来横祸”,一大块水泥块从大厦高层“从天而降”,正巧砸中了一位服务员的头部。餐馆老板向开发商索赔,开发商以“房屋早已过了保质期”为由拒绝。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先要找到这块水泥块掉落的原因,也就是说,要找到责任人,才能确定索赔的对象。”律师表示,对于建筑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该大厦的所有人,包括管理人、使用者都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应当对受伤者承担侵权责任。
【事由】
去年10月,郝先生开了一间餐馆,专门经营各类小吃。为了更好地服务客人,餐馆在门口撑起了一把大遮阳伞,伞下放置了桌椅供客人使用,大遮阳伞可为客人遮风挡雨。
然而,没有想到却飞来横祸。一天,正当服务员在为客人服务时,突然一块约5.5至10厘米厚不等的水泥块从天而降,砸中了服务员的头部。同事立即拨120,将服务员送到医院治疗。经住院治疗34天后,基本伤愈出院,共支出医疗费和住院费等3万多元,都由郝先生全部垫付。
据郝先生说,这块水泥块是从该餐馆正上方8楼房屋的下飘窗板外侧掉落的。这水泥块脱落后,在降落过程中碰撞了楼下住户的雨棚后碎成数段,最终砸穿餐馆外经营用的这把大伞,又正巧击中服务员的头部。
据了解,该大厦于2010年12月竣工验收。2015年11月,某建筑工程公司曾对该大厦的外墙、雨棚等进行了整修,并于2016年7月竣工验收。
郝先生向该大厦的开发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开发商称,该大楼早已竣工验收,并已过了房屋的质保期。再说,工程公司已对该大厦做了全面整修,受害者应该去向工程公司讨说法,而不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
餐馆服务员被飞来的水泥块砸伤,餐馆老板应该向开发商索赔还是向整修房屋的建筑工程公司索赔?
“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这要视水泥块掉落的原因来确定。”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分析认为,如果水泥块脱落是房屋建设过程中的房屋质量缺陷,那么该损失并不会因为大厦过了保质期而能使开发商免责。但如果该事故并非质量缺陷,那么,可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的规定,对于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崔律师表示,这个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前提是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者,也就是房东、餐馆等,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否则就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针对整修房屋的建筑工程公司是否该承担责任的问题,崔律师表示,对负责整修的装修公司来说,其适用的应该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要有证据证明该工程公司“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由装修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