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餐饮企业,年初招聘了一批员工,当时明确要求持有健康证。现在我们发现,其中一名员工的健康证是假的,经我们再三询问,他承认是花钱买的假证。
请问律师,基于这一弄虚作假的行为,我们是否可以解雇这名员工?
——郭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该劳动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确认。因此,郭先生可申请仲裁,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合同无效,郭先生可据此解雇该员工。另外,如果该员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郭先生所在企业也可不经仲裁,直接解雇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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