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婚姻家庭

异地夫妻离婚,应在何地起诉

2018年07月30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80

  我弟弟和一个外地女子结婚,有一个2岁的儿子。年初他们回妻子的老家住了一阵子,后来妻子不肯回来,他只身回到上海。

  现在弟弟的妻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我弟弟不同意,他的要求是即使离婚,儿子也要由他抚养。

  请问律师,现在弟弟的妻子带着孩子住在老家,她如果提出离婚的话,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能否在当地法院起诉?

  ——高女士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离婚可由被告住所地受理。如果高女士的弟弟在上海连续居住已满一年以上,则他在上海的住所地为其经常居住地,高女士的弟媳应到上海该经常居住地所在区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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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异地夫妻离婚,应在何地起诉 2018-07-30 2 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