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外地来到上海,在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天都要工作12小时,双休日、节假日也不例外。
请问律师,我在节假日工作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另外公司从来没有安排我休假过。如果我要辞职,对没有享受每年5天的休假,能否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李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单位应当支付的加班费为原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的为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为300%。
公司在支付李先生的加班费后,可以不安排补休,但李先生可以要求公司对于他未休的年休假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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