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工人不幸死亡。单位做出了工伤赔偿后,由作为家属的工人父母到场接受赔偿并签字。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没想到最近工人的妻子又找到公司,说我们没有给她和孩子赔偿,我们向她解释,相关协议已经由她的公公婆婆签字了,赔偿已经领取了,她应该向公公婆婆索要自己和孩子的份额。
但现在她还是跟我们纠缠,还说不给钱就去起诉我们。请问律师,我们的做法有纰漏么?她有没有权利来找我们索取赔偿?
——秦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秦先生公司的工人因工死亡,作为其人身损害的赔偿金,应视为其个人的遗产,该工人的父母和妻子以及孩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便均有权利分配。
公司在支付其赔偿时,如果已写清楚具体赔偿款项,并由相关权利人签字认可,则该工人的妻子无权再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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