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房产公司供职3年,上个月,公司领导借口我因为疏忽致使广告宣传单印刷错误,因此把我开除了。除了结清当月费用之外,并未给我任何补偿。
后来我咨询朋友,他们说我的错误不到开除的程度。请问律师,公司究竟能否因为我的工作疏忽开除我?我现在该如何维权?
——许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单位开除许先生,只能依据 《劳动合同法》 中“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从许先生的情况看,首先他的错误从一般认知来看并不构成严重违纪,此外公司有公示的规章制度也是开除他所必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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