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夫妻共订遗嘱,一人能否更改

2018年08月13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22

  我姑姑和姑父立下遗嘱将遗产留给两个女儿,并在遗嘱条款中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更改遗嘱。

  现在姑父已去世,姑姑又想把遗产留给长期照顾老两口的大女儿,请问这份遗嘱是否可以更改,如何更改? ——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夫妻共同订立了遗嘱,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修改遗嘱,特别是在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更改遗嘱的情况下,其遗嘱修改后的法律效力,在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为了避免引起将来不必要的继承权纠纷,造成亲人之间的反目,修改共同遗嘱需慎之又慎。

  此外,这份遗嘱中已经强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遗嘱,我认为任何一方不能单方否定这个共同的行为。

  同时,蒋先生姑姑与姑父共同立下遗嘱,现姑父已去世,表明属于姑父所有的财产已发生了继承的法律效力,姑姑对发生继承法律效力的那部分财产更无权作出修改。

  蒋先生的姑姑考虑到自己养老的实际情况或者其他客观情况,有修改遗嘱的意向无可厚非,但由于共同遗嘱涉及的问题和争议很多,建议还是不要修改为妥。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夫妻共订遗嘱,一人能否更改 2018-08-13 2 2018年08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