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一处自己名下的房产,现在她想留给我,并请一个亲戚代她写了一份遗嘱,说她如果过世,该处房产由我继承,她在遗嘱上签了字。
我父母担心这样请别人代写的遗嘱不保险,还担心内容有什么疏漏,所以想要去公证一下。
请问律师,该遗嘱的内容有无问题?公证遗嘱是否效力较高?——许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下列五种类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非经公证程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其他形式的遗嘱也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因此,许小姐亲戚代写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
如果要确保遗嘱效力,最好还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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