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商促销开始,很多商品都采取了先付定金,再付尾款的方式。
请问律师,如果支付定金后发现别的平台有赠品等优惠,能否取消订单要求退还定金款?——叶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电商平台在付定金促销的活动中,通常都明确所付款项为“定金”,消费者也需要同时勾选相应的协议,才能完成购物。
无论是依据法律还是相关协议,定金都具有担保的性质。如果是因为消费者的原因不再购买,已支付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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