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大股东发生了变动,并且变更了公司名称。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此,如果仅是公司股东和名称变更,你原先的劳动合同仍旧有效,不需要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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