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订立多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本文字数:321

我爷爷生前曾先后订立过一份公证遗嘱和一份自书遗嘱。

请问律师,是否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的《继承法》规定,订立多份遗嘱的,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但《民法典》已经修改了这一规定。

根据《民法典》: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如果订立了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都具有效力的话,并不是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而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之前的遗嘱并非就此失效,如有不相抵触的内容,也是具有效力的。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订立多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2022-11-14 2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