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上海租房工作生活,国庆节前由于我选择回老家工作,且房屋租赁期满,我就提前告知房东期满不再续租。
现在我已经回到老家工作,但房东一直拖着我的押金不还。
请问律师,如果我想起诉维权,应当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因为你的纠纷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你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至于证据方面,你应提供租房合同和支付押金、租金的证据,已经已经提前告知并搬离的证据,如果房东拒退押金,应由房东提供拒退的理由和证据。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