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婚姻家庭

夫妻财产协议,对外是否有效

本文字数:567

我朋友跟丈夫都属于离异再婚,而且再婚时各自都有孩子。为了避免今后的财产争议,他们想要签订一份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负担。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对外是否具有效力?  ——卢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据此,即便夫妻财产协议合法有效,从对外效力来看,一般也只对明确知悉该财产约定的债权人有效。但基于该协议,夫妻一方承担对方的债务后,可以向对方追索。

此外《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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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夫妻财产协议,对外是否有效 2022-11-14 2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