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租了我的房子,但付房租一直拖拖拉拉,至今没有交新一期的房租(我们书面约定一次交3个月的房租)。
现在有人要租我这套房子,租金有所上涨,而张某迟迟不交房租,因此我很想跟他解除租约。请问律师,我能否以他没有按时缴纳房租为由,单方解除合同?——韩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韩先生与张某能否解约,需要看租房合同的约定,即韩先生有没有把连续3个月未缴租金,作为严重违反合同的解约条件。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建议韩先生向张某发一封告知函,明确告知其再不缴纳房租,他将解除租赁合同。张某收到后如果仍然不及时缴纳房租,韩先生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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