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公致残且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
请问律师,如果我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这笔伤残津贴? ——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具体事宜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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